遗失声明(汤婧誉、郭瑞)
发布日期:2019-10-09 16:07
浏览次数:
汤婧誉、郭瑞因保管不善,将泰房预泰字第51389号不动产预告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汤婧誉 郭瑞
2019年10月9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