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矿告字【20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相关规定,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出让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易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 址:http://www.taggzyjy.com.cn
交易场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山东省宁阳县西疏北矿区I-1矿体东段饰面用花岗岩矿
2、地理位置:矿区位于宁阳县城区西约15km,行政区划隶属宁阳县东疏镇。东距京沪铁路磁窑站40km、京福高速公路磁窑出(入)口35km,南距S333省道2km。
3、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4、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5、开采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备注 |
|
X |
Y |
||
1 |
3957831.76 |
39469957.79 |
矿区范围标高 +23.50m ~+55.13m |
2 |
3957832.20 |
39470230.05 |
|
3 |
3957740.68 |
39470318.62 |
|
4 |
3957612.14 |
39470318.84 |
|
5 |
3957478.67 |
39470206.17 |
|
6 |
3957457.06 |
39470083.10 |
|
7 |
3957418.20 |
39469981.89 |
|
8 |
3957418.20 |
39469928.09 |
|
9 |
3957630.65 |
39469841.97 |
|
10 |
3957713.23 |
39469957.79 |
6、资源储量及矿山规模:核实资源储量195.0万m3(正常块段157.4万m3,边坡压覆37.6万m3),正常块段荒料量59.87万m3,荒料率38.04%。
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表
出让采矿权名称 |
评估可采储量 (万m3)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备注 |
山东省宁阳县西疏北矿区I-1矿体东段饰面用花岗岩矿 |
59.87 |
1014.31 |
1014.31 |
10 |
网上交易规则详见《竞买须知》 |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3、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千万元,以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
4、竞买申请人需取得矿区所在地镇政府(东疏镇)同意并支持办理矿区土地手续的证明,竞得后要按照国家矿山开采用地要求,办理采矿用地手续。
四、出让方式与交易时间
1、出让方式:网上挂牌公开出让
2、交易时间
公告时间:2019年1月30日-2019年3月1日
挂牌时间:2019年 3月4日-2019年3月15日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3月13日15:00
报价时间:2019年3月4日9:00
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
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网上交易采取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网上竞价,采取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各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时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网上申请办理CA证书,具体要求请查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2、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在2019年3月13日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3、获得竞买资格后,请于2019年3月13日15:00前(以竞买保证金足额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给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申请人单位账户缴纳,方可参与挂牌活动。
4、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价款。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风险告知
1、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申请人一旦提交网上申请,即视为对出让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网上提交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不清楚采矿权现状或该采矿权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挂牌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3、矿产资源开采存在不可预测因素,有一定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和市场风险,应谨慎投资。出让人对采矿权所作的描述、评价、介绍或提供的资料,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任何担保。竞得人投资所产生的采矿风险和其他一切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本次出让的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设施用地、加工场地、水、电、道路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办理。竞得人应在60日内自行完成采矿权范围内相关补偿协议,竞得人因协调不当造成无法正常动工开采,后果自负。
5、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当地村、村民土地和地面附着物等补偿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6、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涉及土地、林业、环保、安监、道路等事项,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八、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告期内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与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竞买人如对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和《交易操作须知》有疑问的,可分别咨询: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李庆广
联系电话:0538-8227814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端
联系电话:0538-5637022
4、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5、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公告》和《竞买须知》负责解释。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