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肥城市2016年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4-1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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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土字〔2016〕132号
肥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肥城市2016年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肥政土呈字[20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桃源镇东里村二村、张里庄村,老城街道百尺村,边院镇边院村农用地2.1905公顷(其中耕地2.14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你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教育用地。
二、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耕地的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供地手续。
信息来源:项目部